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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唐建“老鼠仓”事件再度升级。 有报道称,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已分别向“老鼠仓”主角之一的唐建原任职单位以及基金托管人发送《公开法律意见书》,首次提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唐建“老鼠仓”事件中相关责任人进行民事追究的问题。 在“老鼠仓”事件中,相关的基金公司及其托管人是否应对事件的发生承担责任,应该是不言而喻的。 因为道理很简单。 虽然违规的直接责任人是某一个基金经理,但不可否认的是,基金经理任职的基金公司,显然也在公司内部治理与监管上存在漏洞,否则,就很难想象基金经理的“老鼠仓”行为会进行得如此一帆风顺。 ... ... ... ...[ 详细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