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丽娟律师,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中级律师,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,首都经济贸大学经济法研究生课程班结业,中共党员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
工作经历:
1987年7月——1988年2月 河南省三门峡市司法局办公室机要员;
1988年2月——1995年5月 河南省三门峡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;
1995年5月——2001年6月 中华女子学院团委副书记、书记工作兼全国妇联团委副书记工作6年;
2001年6月——2004年8月 中华女子学院工会副主席工作3年;
2004年9月——2008年6月 中华女子学院后勤党总支副书记兼副处长工作4年;
其中2006年3月——2007年2月在甘肃省漳县副县长工作1年;
2007年9月——2008年8月借调全国妇联工作从事妇女儿童博物馆筹资工作1年;
2008年7月至今 中华女子学院后勤党总支书记兼副处长。
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:
1989年通过全国统考,取得了律师资格。论文“试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赔偿问题”、“试论辩诉交易制度”等获优秀论文奖;
1997年组织校合唱团参加首都“迎回归,颂祖国”万人大合唱;2000年组织400名同学参加全国妇联发起的“情系西部、共享母爱”大型义演活动;2001年组织千名同学参加 “申奥——万名妇女长跑”活动,均受到了学院、妇联和中直机关领导的表扬;
1998年我院读书小组被评为“中直机关先进读书小组”;
1998年在“成人高校专业文艺汇演”上,组织参赛的五个节目均获优秀节目奖,学院获优秀组织奖;
1999年组织250名师生参加首都国庆游行和联欢活动,获中直机关颁发的国庆游行组织奖;
2000年在北京市第五届成人高校运动会上,完成了组织花队、礼仪队、播音员和300名观众等任务,取得精神文明第一名;
2000年在全国妇联组织的读书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;
2001年我院团委组织的中直系统高校“新世纪女大学生素质读书工程”活动被评为中直系统最佳主题读书活动奖;
2001年院团委被评为中直系统“红旗团委”;
2002年在工会主抓的学院精神文明工作获“首都精神文明标兵单位”;
2002年工会组织师生参加“中国儿童慈善日”活动,学院获“爱心明星学校”称号;
2005年、2007年后勤联合党总支连续被评为学院先进党总支;
2006年在挂职期间分管的漳县地震、科技工作在定西市综合考核中获第一名,环保工作获第二名。
获奖情况:
1989年——1994年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;
1996——1997年度全国妇联机关优秀团干部;
1996——1997学年度学院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;
1999——2000学年度学院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;
2000——2001年度全国妇联机关优秀团干部;
2000——2001年度中直系统优秀团干部;
2003年被评为中直机关优秀工会工作者;
2005年被评为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;
2006年漳县县处级干部考核优秀;
2007年被评为北京市高校后勤系统先进党务工作者。
2008年被评为中华女子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。
任丽娟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和长期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;较强的策划能力、组织能力和公关协调能力;较强的团队意识,擅长与人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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