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晚报10月15日 通讯员;常鸣;记者王巍
今后,在民事诉讼中,当事人可以要求律师参与到调解、和解工作中来。今天上午,一中院与律师协会共同签署《关于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协助调解、主持和解工作的协议》。据悉,签订此类协议在北京法院尚属首次。根据此项协议,律师在协助案件调解、主持和解工作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在一中院审判工作中,律师根据相关规定,通过三个主要途径参与民事案件调解、和解工作:一是律师参与庭前和解;二是律师参与诉中调解;三是律师参与执行和解
新闻背景 据统计,今年前三个季度,一中院已受理民事案件13533件,同比增长了一成。受金融危机的影响,一中院受理的劳动争议、房地产纠纷等民生问题引发的案件数量分别上升了75.3%和4.5%。同时,因土地征用、房屋拆迁,企业改制、破产等利益格局调整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热点、敏感案件数量增长也很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