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诉讼法、仲裁法、中外合作企业法等都有关于ADR的规定。《人民调解法》作了如下规定,调解员不许“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”;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,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此外,《电子签名法》通过明确电子签名规则,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,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。最近,人大会常委员会通过了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,为ODR的保密性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,它可从法律上防止黑客入侵ODR软件系统盗取对方的谈判“底线”,或者用虚假身份参与谈判。
我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有关ADR的法律规定,并修改现行规定,有利于ODR机制的运用。